证券公司说的佣金提成,是不是就是股票交易产生的所有费用?

2024-05-16 15:20

1. 证券公司说的佣金提成,是不是就是股票交易产生的所有费用?

  不是,佣金只是证劵公司的收取的费用,股票交易的费用还包括印花税。股票交易的费用还包括印花税(目前只在卖股票的时候收取,税率为千分之一)泸市还包括过户费(千分之一,起点为一元)。
  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收费标准略有不同,但佣金上限一样,都是不超过0.3%。具体收费项目,可以到上海和深圳交易所的网站查阅。
  由于目前证券公司竞争激烈,所以一般对客户收取的佣金部分,都小于0.3%,有的甚至在0.1%以下,而所说的佣金提成,是指如果介绍一个客户到某证券公司开户炒股,佣金标准比如是0.3%,作为中间人可以提成。具体比例可与证券公司协商。

证券公司说的佣金提成,是不是就是股票交易产生的所有费用?

2. 佣金和过户费是什么意思?每个证券公司的佣金和过户费是不是不一样?????????

1.佣金和过户费是什么意思?  佣金是证券公司收取的手续费,过户费是交易所收取的,而深交所识不收取的,只有上交所才收取。

2.每个证券公司的佣金和过户费是不是不一样  佣金是每个证券公司自己定的,可以调动,在开户的时候也是可以和他们谈的,现在一般是在万5到万8。过户费上面已说。

3.哪个证券公司的佣金和过户费最低,哪个最高?  佣金都是可以调动的,如上所说,自己开户时可以和他们谈,尽量低一点,过户费都是一样的,上交所收取的,没有变化,在他们政策改变之前。 规定为1.00。

4.佣金和过户费券商可以随便调节吗   佣金可以,过户费不可以,过户费必须国家调节才行。

3. 证券公司一般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现在中国的证券分为4类.1.国有控股(国信证券)2.私有(腾讯证券)3.外资如(日本的野村)4.中外合资




摘  要]  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当股权结构同股东性质结合起来考察时更是如此。但是,股权结构只是影响公司治理的一个因素,不存在最优或合理的股权比例结构。股权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与股权分散的治理模式一样,都可能损害公众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试图使各股东均匀持股并适度参与公司治理的努力,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     
 

   
  一、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  
   
  美国证券市场发达,法规体系完备,证券监管架构成熟。研究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及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对改善我国证券公司的治理机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美国投资银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其股权结构存在以下特点:  
   
  1。股权分散。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极为分散,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机构投资者股东合计持股占有较大比重,但单个机构投资者持股较小。从2001年总市值计算,排名前5位的投资银行摩根斯坦利、高盛、美林、嘉信、雷曼兄弟的机构投资者股东(加权)平均持股比重为48.1%;但排名前十大投资银行的机构投资者股东(加权)平均持股比重为45.5%,却是由数百个甚至1 000多个机构投资者拥有的。其中,摩根斯坦利公司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为55%,这部分股权分散在1 869个机构投资者手中;美林证券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为60%,分散在1 180个机构投资者手中;嘉信集团的机构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为51%,分散在1 089个机构投资者手中。  
   
  (2)个人投资者所拥有的投资银行股权占有重要地位。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个人投资者持股比重平均为54.5%,其中高盛集团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高达84%,沃特豪斯集团公司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持股比重更是高达93%。远远高出标准普尔500公司的个人投资者平均持股比重 42.5%。  
   
  (3)股权集中度较低。在美国前五大投资银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超过5%的只有1家,十大投资银行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超过5%的也只有3家。其中高盛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仅为1.74%;前五大投资银行中只有美林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较高,为13.37%。若以投资银行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作为股权集中度的衡量指标,则美国五大投资银行的平均股权集中度仅为15.6%,十大投资银行的平均股权集中度为16.7%。其中高盛集团的股权集中度为5.86%,沃特豪斯集团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为3.34%,摩根斯坦利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为14.56%。  
   
  2.股权高度流动。美国投资银行发行在外的股票大多是可以自由公开交易的活性股。所谓活性股,指的是在投资银行发行在外的股票中,扣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内部持股、持股比例达5%以上的股东所持股票以及其他在交易上受到限制的股票后其余交易比较活跃的股票。在美国前五大投资银行中,活性股(加权)平均所占比重为74.9%,其中摩根斯坦利公司的活性股比重高达98.2%,美林证券的活性股比重为80%。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的活性股平均比重为68.8%,其中爱德华公司的活性股比重更是高达98.8%。股权流动性较差的是五大投资银行中的高盛集团、十大投资银行中的沃特豪斯集团公司,二者的活性股所占比重分别只有21.7%和 10%,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两个公司的内部持股比重较大。  
   
  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具有较高的流动性,主要是由公司性质和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造成的。美国投资银行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且股权极其分散,一旦机构投资者所持股份的投资银行业绩欠佳时,机构投资者便抛出手中的股票,从而使投资银行的股权具有较高的流动性。  
   
  3.大量内部持股。美国前五大投资银行平均内部持股比重为24.9%,其中高盛集团内部持股比重最高达78%;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平均内部持股比重为30.98%,其中沃特豪斯集团公司的内部持股比重最高达90%。美国投资银行的内部持股大多是实施长期激励策略或员工持股计划而产生的,这部分股权的流动大多会受到一定限制。由于存在大量内部员工持股,因此公司员工特别是高级经理人往往比较注重对公司的治理。  
   
  二、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  
   
  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法律体系和监管架构都不完善,是“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我国证券市场具有新兴市场和转轨经济的特征,证券公司股权结构也具有这样的特征。在这里笔者选取截至 2002年底的125家证券公司中总资产规模排名在前20家的公司作为样本,对我国证券公司股权分布状况进行研究。在比较中,笔者选取能反映公司股权集中度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作为指标进行衡量,并给出了全行业的平均水平,见表1。  
   
          表1  2002年国内排名前20家(以总资产计)证券公司股权分布表  
   
证券公司

 总资产(亿元)

 净利润(亿元)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


银河证券


申银万国


海通证券


华夏证券


中信证券


广发证券


天同证券


大鹏证券


华泰证券


光大证券


湘财证券


招商证券


广东证券


国信证券


东方证券


北京证券


上海证券


长江证券


联合证券

 361.72


357.15


334.29


287.16


233.8


186.4


141.73


126.23


114.32


105.72


102.42


97.96


91.62


89.42


87.35


74.14


73.41


69.77


69.61


66.99

 0.19


0.37


0.03


0.73


0.05


1.1


0.23


0.05


0.13


0.01


0.02


0.58


0.05


0.03


0.58


0.06


0.02


0.01


0.12


-5.3

 16.38


100.00


19.93


9.16


40.80


37.85


20.00


14.62


4.40


28.40


51.00


23.86


14.97


7.31


30.00


31.00


33.87


66.67


20.00


21.20

 37.49


100.00


48.54


22.90


58.63


57.07


48.75


28.37


13.20


53.56


100.00


56.47


38.31


76.31


70.00


51.00


54.72


100.00


37.50


41.66

 
平均全行业平均

 153.56


—

 -0.047


—

 29.57


36.20

 54.72


63.42

 

   
  通过对上述样本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分布状况的实证分析发现,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有如下特点:  
   
  1.股权结构相对集中。总体上讲,我国证券公司股权分布的集中度较高。从表1可以看出,在前20家证券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为 29.57%,远高于美国十大投资银行。股权最集中的是银河证券,为100%(由财政部持有),最低是大鹏证券,为4.40%。在前20家证券公司中,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高达54.27%,而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仅为16.7%;全行业股权的平均集中度更高,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36.20%和63.42%。  
   
  2.各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差异性较大。各个证券公司由于其历史起源和发展过程各不相同,股权的具体分布状况存在很大区别,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分布状况可概括为三种类型:  
   
  (1)股权极度集中型。股权高度集中在少数几个大股东手中,分布落差很大。典型的例子有上海证券、银河证券和中信证券,前两者的股权都集中在一个股东手中。  
   
  (2)股权均匀分布型。股权比较分散,股东个数也比较多,且前几个股东往往同等比例持股。这一类型比较典型的例子有南方证券、大鹏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和招商证券。从数据上看,这些证券公司具有下列共同之处:单个股东拥有股份的比重都不大,即使是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在20%以下,其中大鹏证券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甚至在 10%以下,最大股东不占有绝对控制地位;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总和都不超过50%,其中大鹏证券的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甚至不到15%,这意味着公司的股东数量较多。但即使是该类公司,其股权集中程度也明显高于美国投资银行。  
   
  (3)股权相对集中型。股权相对集中在为数不多的少数股东手中,股权分布呈从高到低的阶梯式形态,其中最大股东拥有一定的控股权。这一类型比较典型的例子有国信证券、光大证券、湘财证券、国通证券和华泰证券。在数据上它们反映出的共同点是: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都在20%以上,最高的光大证券甚至达到51%,处于核心股东的地位;前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总和已达到60%以上,与第二种类型的前十大股东持股高限相近,表明公司股权具有相对较高的集中性;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总和都在80%以上,国信证券和湘财证券甚至达到了100%,也就是说,这两个证券公司的股东个数不超过10个。  
   
  3.国有股份占支配地位。根据2002年度113家证券公司上报的数据统计,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有性质的公司总计有88家,占证券公司总数的77.87%,见表2。这说明不仅国内证券公司的股东数量较少,而且性质也较为单一。由于我国证券公司基本上是在政府行为的主导下产生的,而非市场选择的结果,因此我国证券公司所有权性质具有典型的国有企业特征。  
   
表2  2002年证券公司第一大股东性质  
   
第一大股东性质

 家数(家)

 比例(%)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其他性质

 59


29


25

 52.21


25.66


22.12

 
合计

 113

 100

 
   
  4.个人持股极少。截至2002年底,从对118家证券公司总体股权的统计情况来看,个人股东所占比例非常小,仅有0.52%。  
   
  近年来不少证券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或重组改制,股权结构相应发生了变化。总体来讲,这种变化呈现以下明显特点:第一、国有资本仍居主导地位;第二、民营、外资等非国有资本开始投资证券公司,已出现少数民营资本实际控股的证券公司;第三,上市公司参股证券公司的现象比较普遍;第四,个人参股证券公司微乎其微,内部持股几近于零。  


  三、中美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差异比较 
  
  1.股权分布差异。 
  
  (1)股权集中度不同。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十分分散,在按2001年的市值衡量排出的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有7家投资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重不超过5%,这十家投资银行的前五大股东持股比重的加权平均数也只有16.7%;而我国证券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大都在9%以上,最高的甚至达到100%,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最低也都在28%以上,远远高于美国的水平。 
  
  (2)股东类型不同。除大量的机构法人外,美国的投资银行还有众多的个人投资者,美国十大投资银行的个人投资者持股比重平均高达54.5%;而我国证券公司的股东目前基本上全部为机构法人,个人投资者所占比例很小。 
  
  (3)股东数量存在差异。美国各个投资银行的股东个数很庞大,仅机构法人数就超过了140个,最高的摩根斯坦利公司有1869个机构股东,除此之外,还有为数众多的个人投资者。而我国证券公司的股东数目十分有限,除国泰君安的股东人数达到136个外,其他证券公司的股东数基本上在100个以内。 
  
  2.股权流动性差异。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具有高度的流动性;而我国证券公司的股权除法人之间转让外,其流动性近似等于零。美国大型投资银行无一例外都是上市公司,这既使其股权分布比较分散,同时也使其股权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在美国十大投资银行中,平均有68.8%的股票属于交易比较活跃的活性股,如果投资银行出现公司治理上的问题,或者投资银行的经营业绩出现下滑,投资者就采用“用脚投票”的方式,抛出该公司的股票,由此对投资银行形成一种有效的外部约束机制。 
  
  与美国形成对照的是,我国证券公司的性质决定了股权流动性很差。除中信证券、宏源证券外,绝大多数证券公司都没有上市,股权只能在法人之间协议转让,不能通过证券市场这一高效透明的流通机制实现转让,效率十分低下。四、股权结构对证券公司治理的影响 
  
  1.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一般影响。公司的股权结构可简单地划分为集中型和分散型两种。集中型股权结构,包括极度集中和相对集中两种形式,其典型形式表现为“一股独大”。“一股独大”一般是指在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某个股东能够绝对控制公司运作,包括:占据51%以上的绝对控股份额;不占绝对控股地位,只是相对于其他股东股权比例高,但其他股东持股分散,而且联合困难,使该股东仍然可以控制公司运作。分散型股权结构,包括均匀持股和极度分散两种形式,在这类结构中没有形成特别的控股股东。 
  
  对这两种股权结构的评价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同时也左右着公司治理研究发展的方向。支持集中型股权结构的人认为,尽管可能缺少来自其他小股东的约束和制衡,导致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但大股东可以对经营者形成有利的监督管理,从而提高治理效率。国外成熟股票市场上集中型股权结构是比较普遍的。霍德尼斯和希恩(Hodernes and Sheehan,1988)发现,在美国非投资银行类上市公司中,有相当多的公司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1%。弗兰克斯和梅耶(FranksandMayer,1995)统计,1990年德国170家最大的上市公司中, 85%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25%。可以说,在发达的市场环境和完善的监管机制下,集中型股权结构并不一定导致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害。施勒弗和维希尼(ShleiferandVishny,1986)的模型表明,一定的股权集中度是必要的。因为大股东具有限制管理层牺牲股东利益、谋取自身利益行为的能力,可以更有效地监督经理行为,降低经理层代理成本,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同时,股价上涨带来的财富效应使控股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大股东具有足够的激励去收集信息并有效监督管理层,从而避免了股权高度分散情况下的“搭便车”问题;此外,大股东在某些情况下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解决了外部股东和内部管理层之间在投资机会、业绩表现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主张分散型股权结构的人则假设多元化股权能够形成股东民主,有助于对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进行制衡,减少和防止管理层浪费自由现金流的决策行为。德姆塞茨(Demsetz,1985)和拉波特(La— Porta,1999)认为,控股股东的利益和外部小股东的利益常常并不一致,两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冲突。股权分散型公司的绩效和市场价值要优于股权集中型公司,这种股权结构可以避免集中型股权结构下股东两极分化以及大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合谋。在证券市场比较发达、股权流动性较强的情况下,分散股东可以利用发达的证券市场,低成本、高效率地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或采用“用脚投票”方式对公司经营施加影响。但是,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股权结构分散使任何一个股东都缺乏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驱动公司价值增长的激励 (Grossmanand Hart,1980),导致公司治理系统失效,产生管理层内部人控制问题(Jensen, 1989),形成公司管理层强、外部股东弱的格局 (Roe,1994)。 
  
  股权的治理效应,也就是股权结构对企业治理效率的影响,其具体表现为股东如何有效地控制和监督经营者行为。分析股权结构要分析股权结构的质和量两个方面,股权结构的“质”体现为股份持有者的特性,即谁持有公司股票;股权结构的“量”体现为公司股权结构的集中和分散的程度。由股权结构质和量的特性分化出不同的“投资者行使权利”的方式,按这种不同的方式,公司的治理结构又可分为外部型控制模式和内部型控制模式。外部型控制模式的治理结构又称英美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也有人称之为新古典式公司治理结构模型)。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公司外部治理结构中所要求的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兼并市场比较发达,公司股权比较分散,一般股东与企业的关系淡化,股东权利弱化,而大股东和机构投资者由于受法律的制约不能对持股企业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用脚投票”成为一般股东行使其权利的主要形式。在外部型控制模式下,股票的流动性较好,投资者的风险成本较低,但这种模式要对经营者形成一个强大而完备的外部制约机制,付出的治理成本较大。内部型控制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又称为大陆法系型公司治理结构,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这种模式的特点与前一种有些不同:公司股权较为集中,尤其存在公司之间大量持股和银行对公司大比例持股。在这种模式下,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很重要的作用,股东有条件对公司管理进行直接控制,而对资本市场依赖较小,所以说在这种模式下公司的治理成本较低,但同时投资者也承担了较高的风险成本。另外,如果在这种模式下存在“所有者缺位”的情况,就很容易形成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治理结构形式都是无效的。 
  
  2.证券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在前面的研究中,我们已经看到就整个行业而言,我国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的主要特征是:股权集中度较高且股权性质基本上是法人持股,个人持股极少,内部控股接近于零,而在法人持股中,又主要是国有单位持股。 
  
  单纯的股权集中或分散并不一定会加大治理成本,从国外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的实际情况看,美国投资银行的股权结构非常分散,而东亚和欧洲的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就比较集中,都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公司治理困境。我国证券公司的问题在于,股权结构的集中同股东的国有性质相联系,即国有控股权在证券公司股权结构中具有垄断性。在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尚不发达、法律不完备、外部监督安排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股权结构集中于国有性质的机构股东,一方面使大股东容易干预、控制经营者行为,通过支付特殊红利,进行关联交易,或者通过合理利用会计准则进行利润操纵,甚至与经营者合谋损害小股东利益;另一方面,国有股东的虚化又使得国有股权的控制权实际上掌握在其代理人手里,这本身就产生了新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加大了代理成本。特别是在外部监管安排和资本市场发展不配套的情况下,这种新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创造了一个寻租空间,使内部人得以控制公司,大大提高了治理成本。 
  
  股权集中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国内不少文献的研究结果不尽相同。支持股权集中的人认为,大股东可以对管理者进行监督从而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降低代理成本;而反对的人认为,控股股东有更强的能力和动机来为自己谋取利益,从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其实,问题根本不在股权集中的程度,而在于同股权结构相适应的股东的性质及其行为方式。在国有股东为主导的股权结构中,股权集中度高或者说“一股独大”现象肯定不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并且对公司的业绩将产生负面影响。 
  
  按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20%和50%作为分界线,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的公司作为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 20%的公司作为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这样区分之后,根据CSRC的《证券公司财务分析报告》,可以得到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38家,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22家,我们来比较这两组公司2002年的业绩(用净资产收益率来衡量),见表3。 
  
表3  股权集中度对证券公司业绩的影响 
  
类型

 均值

 中值

 标准差

 T值

 Z值

 
股权集中度高(第-大股东持股比例>50%)

 -0.0835

 -0.0648

 0.093

 -1.862*

 -2.148**

 
股权集中度低(第-大股东持股比例<20%)

 -0.0420

 0.0021

 0.077

 

 



  
  说明:T值是用来检验两组样本的均值是否有显著差异,Z值是用来检验两组样本是否同分布,*,**分别表示10%,5%的显著水平。 
  资料来源:根据CSRC2002年《证券公司财务分析报告》加以整理而成。 
  
  实证分析表明,证券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对其业绩确有影响,股权集中度高的证券公司2002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8.35%,显著低于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4.20%。考虑到净资产收益率的分布很可能不是正态分布,为了使结果更加稳健,我们进一步采用Mann-Whitney检验,从中值来看,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为-6.48%,也显著低于股权集中度低的公司的0.21%。这个检验为我们提供了股权集中度对证券公司业绩影响的实证证据,表面的结论是,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其业绩水平较低,说明公司的治理效率低下;而实际揭示的内在关系是,由于国有股权在证券公司中占主导地位,使我国证券公司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外,增加了国有股权所有者与国有资产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掌握在内部人手里,增加了代理成本,影响了公司的治理效率,最终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作者:陈共炎 

来源:《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4年第3期

证券公司一般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4. 证券公司收取佣金很正常,怎么还收取很高的手续费,

买卖股票的手续费主要包括: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等. 

1.印花税0.1% (卖出收取),这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全国都一样。权证,封闭基金不收印花税。 

2.佣金0.05%-0.35%,根据你的证券公司决定,只要不高于0.35%都符合国家规定,最低没有规定。但要注意,佣金最低收取标准是5元。比如你买了1000元股票,实际佣金应该是3元,但是不到5元都按照5元收取,所以每次买卖股票,数量不要太少。佣金差别是比较大的,不同公司不一样,同一公司不同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和电话委托)不一样,不同资金(大户和散户)也可以不一样。一般来说,佣金总体水平差不多,最近各公司都在降低佣金,吸引客户。现在一般佣金水平是网上交易在0.1%左右,而现场交易或电话委托在0.2%左右。 

3.过户费(仅仅限于沪市)。每一千股收取1元,就是说你买卖一千股都要交1元。深圳交易所的股票,不收过户费。


是否佣金还是印花税,看看清楚;印花税是单向的,佣金是双向的(买卖都收费)。需根据你的佣金比率计算

5. 和兴证券股票交易如何收费?

按2000元计算 买入:佣金6元(按千分之三算),过户费1元, 卖出: 佣金6元,过户费1元,印花税2元。

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目前拥有21家证券营业部、8家证券服务部,营业面积逾3.4万平方米,开户股民逾30万。是四川省乃至整个西南地区的资本市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的经纪类专业性券商。

和兴证券股票交易如何收费?

6. 证券开户是啥意思。是炒股用的吗。手续费是多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要炒股首先就要开户,开户要在交易时间内(非周末、节假日的9:00--15:00之间),本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挑选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上海和深圳的股东帐户卡,一共90元。
  炒股前要学会如何炒好股。
  首先,你应该明确指导思想,你应该是在学习金融理论和实务下的炒股,所以不要像其他新手那样想着一夜爆富;
  其次,你应该投入少量的资金,个人以为以5000至10000元比较合适,太少达不到目的,太多要承担的风险较大,划不来;
  第三,你要在进行真正的炒股前,先进行模拟炒股(推荐游侠股市),以便使你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
  第四,要炒股就要具备三个方面的基本知识,然后在炒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这些知识:一是基本分析方法,二是技术分析方法,三是风险分析方法;
  第五,你应该明白中国目前的股票市场还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所以,还应该具备一些针对中国股票市场的炒股技术,譬如关于做庄的问题和表现,关于股评的作用和意义等.
  第六,你应该注意要进行长期和短期分析和投资两个方面的训练,仅仅做短是学不到全部金融知识的。
  最后,要知道,有一些金融知识是不能通过我国的股票市场学习到的,所以,还要在股市之外加紧学习其他的金融知识,这些知识看起来对当前的炒股用处不大,但它可能是你未来在中国或者国外谋生,取得巨大收益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从技术上说,炒股票必须先开立你的股东帐户,你可以只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帐户,或者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帐户,或者两个都开,上海的开户费用是40元,深圳的开户费用是50元。如果你是在大城市,一般直接到你准备炒股的证券公司就可以替你开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帐户,否则,你需要在你所在地的证券登记公司办理开户手续,办了这个手续后,你就有两张股东帐户的卡,持有此卡,你再到你准备炒股的证券公司办理资金帐户的开立手续,你若不立即炒股,可以暂时不存钱进去,但你必须存进足够的钱才能买股票。
  接着证券公司会要求你填一系列表格,包括指定交易委托书,交易方式的委托书等,这些都是免费的。
  然后你可以在选定的交易方式(包括柜台填单交易方式、证券公司交易卡自助委托方式、电话委托交易方式、网络委托方式等)下,进行委托买和卖。
  买卖股票至少100股,你的每一笔买入或卖出,都需要交纳手续费(给证券公司的佣金)和印花税,现在合在一起最多是你交易金额的千分之四点五,你买入的股票最早要到第二天开市才可以卖出,你卖出股票成交后,立即就可以进行新的买入委托。你只能在你存在证券公司的资金范围内购买相应数量的股票。
  你也可以办理银证转帐手续,那样你就可以通过电话银行将资金在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进行转移,方便你的购买和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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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证券交易的印花税,佣金,手续费分别是什么意思

股票的交易佣金包括以下几个内容:第一就是佣金;其次是股票交易的过户费;最后就是股票交易的税收(俗称印花税)。
1、印花税: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印花税由国家财政部收取,卖出股票时支付,目前为千分之一

2、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在证券交易过程中,支付券商(证券公司)的费用。

3、手续费:也可以说是过户费,股票成交面额的千分之一;指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

证券交易的印花税,佣金,手续费分别是什么意思

8. 证券交易系统里的其他杂费是怎么收的?

股票的交易佣金包括以下几个内容:第一就是佣金;其次是股票交易的过户费;最后就是股票交易的税收(俗称印花税)。
1、印花税: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印花税由国家财政部收取,卖出股票时支付,目前为千分之一

2、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在证券交易过程中,是支付券商(证券公司)的费用。各个证券公司收取,价格不一。

3、手续费:也可以说是过户费,股票成交面额的千分之一;指委托买卖的股票、基金成交后买卖双方为变更股权登记所支付的费用。这笔收入属于证券登记清算机构的收入,由证券经营机构在同投资者清算交割时代为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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